新華社北京5月20日電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5月2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第七次全體會議,決定任命李家超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任行政長官,于2022年7月1日就職。
5月20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北京主持召開國務院第七次全體會議,決定任命李家超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任行政長官,于2022年7月1日就職。新華社記者 丁林 攝
會議審議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于選舉李家超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任行政長官人選的報告,聽取了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任行政長官人選產生過程的匯報。
夏寶龍在匯報中說,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法律規定進行,體現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李家超先生高票當選,體現了香港社會各界期望團結一致再出發的共同心愿。
5月20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北京主持召開國務院第七次全體會議,決定任命李家超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任行政長官,于2022年7月1日就職。這是李克強總理簽署任命李家超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任行政長官的國務院第754號令。新華社記者 丁林 攝
李克強作了重要講話。他說,中央政府將繼續全面準確、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落實中央對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堅定落實“愛國者治港”,全力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支持香港鞏固提升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地位,加快打造國際創新科技中心,提升香港國際競爭力,發揮香港獨特優勢,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相信李家超先生就任行政長官后,一定能夠團結帶領香港特別行政區新一屆政府和香港各界人士,齊心協力、務實進取,開創香港發展新局面,續寫“一國兩制”成功實踐新篇章。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國務院全體會議決定任命李家超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任行政長官。李克強總理簽署了任命李家超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任行政長官的國務院第754號令。
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孫春蘭、胡春華、劉鶴,國務委員魏鳳和、王勇、王毅、肖捷、趙克志以及國務院全體會議其他組成人員出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