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2日電? 題:從三個報告看執法司法機關如何守護綠水青山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
國務院關于打擊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犯罪工作情況的報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日前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在同一領域同時聽取審議“一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
堅持用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一府兩院”三個報告披露了過去五年執法、審判、檢察工作織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網的舉措和成效,“新華視點”記者對此進行了梳理。
看點一:“嚴”——嚴的基調,依法嚴懲違法犯罪
2018年1月至2023年6月,全國公安機關共立案偵辦破壞環境資源保護類犯罪案件26萬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3萬名,2022年比2018年分別上升58.8%、30.3%。
過去5年,公安機關緊盯各類環境資源類犯罪,實施“全環節、全要素、全鏈條”打擊——立案偵辦非法占用農用地犯罪刑事案件3.2萬起,守牢18億畝耕地紅線;開展打擊涉野生動物犯罪專項行動,立案偵辦刑事案件10.8萬起;開展打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犯罪專項行動,立案偵辦刑事案件2萬余起……
2018年1月至2023年9月,全國法院共審結各類環境資源一審案件147萬件。2018年至2022年受理的環境資源一審案件數量較上一個五年增長76.7%。
經持續嚴懲,污染環境類犯罪呈下降趨勢。檢察機關數據顯示,2018年至今年6月,受理審查起訴污染環境類犯罪4.3萬人。其中2022年比2018年下降31.7%。
“報告中的數據有力地印證了五年來公檢法機關在維護生態文明中發揮的積極作用,以‘零容忍’態度對環境資源違法犯罪主動‘亮劍’,形成了嚴的基調并一以貫之,以法治手段守護綠水青山更加有力有效。”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副教授管彥杰認為。
看點二:“治”——以案促治,做實生態司法保護
針對長江涉漁涉砂犯罪暴露的問題,公安部會同相關部委聯動解決各地管理漏洞1300余個。
針對一些地方多發的違法“放生”亂象,人民法院進行“普法+科普”式庭審直播,并與有關部門溝通協作,以案釋法,引導群眾理性、規范“放生”。
針對某縣錳礦資源開采和保護不善導致污染等情況,檢察機關一體推進打擊刑事犯罪、監督行政違法、維護公共利益,并結合辦案制發檢察建議,為礦業污染綜合治理提供法治樣本……
從“辦理一案”到“治理一片”,從“打擊局部”到“聚焦整體”,報告中的多個案例體現出,公檢法機關近年來在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基礎上,不斷創新思路,擴展辦案視野,以執法司法辦案促進社會治理,推動源頭和全鏈條治理。
報告中披露了這樣一起案例:某化工企業跨省傾倒廢液造成污染,嚴重危害村民飲水安全。地方檢察機關對6名直接責任人依法提起公訴、追究刑事責任,并對該企業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在支付損害賠償金的同時,還須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得到裁判支持。
“辦好一案并非終點,做實生態司法保護,需要我們樹立能動司法理念,實現依法辦案、保護環境資源和提升社會治理等方面多贏。”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鐘銳說。
看點三:“專”——專業賦能,不斷提升辦案能力
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案件涉及面廣、專業性強,對執法司法工作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青海三江源、祁連山、青海湖生態法庭聯動,共同守護“中華水塔”;重慶探索“長江生態檢察官制度”,運用司法手段系統性保護長江生態環境;16省區市建立河湖警長制、森林警長制……近年來,公檢法機關加強專門化、專業化建設,為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機制建設專門化——人民法院健全專門化審判組織體系,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探索涉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審判職能“三合一”;2019年公安部組建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局,推進森林公安轉隸,整合警力資源,統一承擔打擊環境資源等犯罪職責。
這是2023年7月19日在湖南省安化縣拍攝的行駛在資江上的“水上法庭”(無人機照片)。2017年,安化縣人民法院設立了巡回水上審判庭,負責審判庫區沿岸8個鄉鎮的各類案件和全縣部分具有普法教育意義的環境資源類案件,當地群眾稱其為“水上法庭”。 新華社記者 薛宇舸 攝
執法辦案專業化——最高人民法院探索借力“外腦”助審,出臺司法解釋規范專家陪審員參加環境資源案件審理;最高人民檢察院深化行政機關專業人員兼任檢察官助理制度,邀請業務骨干參與檢察聽證、案件討論,提供專業咨詢意見等;公安院校建立環境資源偵查技術學科并設立相應專業,加強專業人才儲備培養。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湛中樂表示,一些環境資源領域違法犯罪案件具有侵害范圍廣、持續時間長、專業性強等特點。建章立制、資源整合、人才培養等舉措,旨在提升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執法司法專業化水平,實現對生態環境和資源的高效保護。
看點四:“共”——協同發力,構建保護大格局
生態系統是一個有機整體,環境資源領域執法與司法工作也必須樹立系統觀念和全局觀念,強化多元協同共治。
在加強跨區域司法協作方面,公安機關組織沿長江11省份和長航公安機關簽署警務合作協議,形成“一線帶三圈”的長江警務一體化新格局;長江經濟帶11+1省(市)、黃河流域9省(區)高級法院分別簽訂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為司法協作奠定堅實基礎。
在加強部門間協同治理方面,公安部在重點領域開展部門聯合整治,建立了打擊整治破壞古樹名木違法犯罪等9個部際協調機制;最高人民法院聯合生態環境部等單位先后印發行動方案,協同推進長江和黃河生態保護修復、生態安全維護、環境質量改善;檢察機關做實恢復性司法,針對不同類型案件特點,采取損害賠償、增殖放流、補植復綠、異地修復、勞務代償等方式,督促做好生態修復工作。
開展環境資源執法司法保護工作,促進全社會法治意識和環保意識不斷提高,離不開廣大群眾積極參與。
全天候運轉的公安部“長江大保護”專班舉報中心受理群眾舉報3.5萬人次;人民法院將法治宣傳與司法公開、以案釋法與司法便民、普法與科普相結合;人民檢察院建立“益心為公”志愿者檢察云平臺,已提報案件線索1.3萬件……
“良好的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公眾參與原則是環境保護法明確規定的基本原則之一。”中國政法大學生態與資源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于文軒認為,公檢法部門采取切實措施,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執法司法過程中有效保障社會公眾參與,這是新時代生態文明法治建設的應有之義。(記者熊豐、劉碩、馮家順、齊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