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計在于春,田間到處是忙碌的景象。而太原市陽曲縣高村鄉西南窊村的10多位農民此時卻犯了愁,種子、化肥、地膜、旋耕作業哪樣都要錢,春耕資金不充足,事關春播春種,直接影響他們來年的收成。
山西省太原市兩級法院“春雷”執行集中行動正在進行,其中之一就是加大涉農案件執行力度,保障農民下種春耕,不誤農時。
3175元的執行案款對于73歲的張喜元來說卻是筆大錢,這是他在農業合作社辛苦幫工半年的工錢,對方總是借口資金流轉困難讓再等一等,這一等就拖欠了2年,他到法院起訴了合作社。
這起涉農執行案件涉及11戶14位申請執行人,農業合作社由于經營不善目前已經倒閉。太原市陽曲縣法院采取網絡查控、進村實地開展現場調查、走訪周邊群眾開展環境調查等多種手段后,結合合作社負責人也年邁多病等情況,判定這是一件典型的執行不能案件。
農時不等人,人誤地一時,地誤人一年。陽曲縣法院召開專題研究會,決定啟動“司法救助”。
農民們及時拿到了錢,得以采購種子、化肥、地膜,搶抓農時,不誤春耕。
記者:趙陽
報道員:張瑞林 張宏 崔藝鏵
編輯:李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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