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1月6日電 題:揭秘騙貸買豪車倒賣黑色產業(yè)鏈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王陽、楊文
近期,山東德州警方偵破一起特大涉汽車貸款詐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7人,涉及全國24個省份,貸款詐騙金額達6000余萬元。現已全部移送審查起訴。
“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fā)現,近年來此類汽車騙貸案件呈多發(fā)態(tài)勢,在北京、上海、廣東、江蘇等多地發(fā)生,有的案值過億元。一些跨省作案的詐騙犯罪團伙大量招募職業(yè)“背債人”騙貸買車,異地上牌,再轉手洗白銷贓,造成汽車金融公司不良貸款增加,影響汽車市場健康發(fā)展。
買豪車轉手倒賣,騙車貸逾期不還
一些人在其他省份購車后,來到山東德州樂陵車輛管理部門辦理上牌業(yè)務,且?guī)滋靸燃磳④囕v過戶。這一可疑動向引起了德州警方的關注。
“我們分析了樂陵車管所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的車輛掛牌情況,有97輛車系外地人在樂陵掛牌。”樂陵市公安局經偵大隊負責人告訴記者,購車的周某某沒有正式工作,其銀行賬戶卻有大量資金流水,并購買了奔馳、奧迪、紅旗等汽車。
辦案民警從賣車的汽車金融機構走訪了解到,這些人全部用分期付款購買車輛,所購車輛90%出現了還款逾期。
2022年6月,周某某在為價值70多萬元的奧迪A8L上牌時被警方抓獲。據了解,周某某是這一詐騙鏈條中的“背債人”,在圈內也被稱為“白戶”。
周某某供述:“我沒有固定收入。中介對我進行‘包裝’,然后以我的名義購車騙取金融貸款,將車賣掉后按比例分紅。”
樂陵市公安局經偵大隊負責人介紹,犯罪團伙大量招募“背債人”,為他們注冊公司、虛假購買房產進行征信包裝,隨后以他們的名義在4S店“低首付”“零首付”購車。之后,通過偽造購車發(fā)票和證件手續(xù),異地掛牌將車輛“洗白”,并以優(yōu)惠價格向二手車商轉手銷售,剩余貸款不再償還,造成汽車金融公司損失。
德州警方依托偵辦的“6·02”汽車貸款詐騙案,分析研判出涉及全國24個省份的“背債人”207人,涉及車輛227輛,貸款詐騙金額達6000余萬元。
這一新型犯罪呈現職業(yè)化犯罪特征,涉及范圍廣、涉案價值大。
2023年2月,山東棗莊警方破獲一起汽車貸款詐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6人,20多家金融機構被騙貸。
2022年,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qū)法院判處一“首付購車”詐騙團伙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十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的刑罰。
此外,北京、上海、廣東韶關、甘肅蘭州、安徽合肥等地也偵破了類似案件。
揭黑色產業(yè)鏈運作套路
記者了解到,騙貸倒賣新車犯罪已形成完整的黑色產業(yè)鏈。犯罪鏈條上有組織者、貸款中介、“背債人”、假證窩點和銷贓汽貿公司等角色,他們分工明確、行為隱蔽。
——把“背債人”包裝成優(yōu)質購車人。樂陵市公安局經偵大隊負責人介紹,由于部分中老年、殘疾人等群體對個人征信不重視或貪圖小利,詐騙團伙專人負責從全國各地招募此類人員許諾好處,并以虛增資產、偽造資金流水等方式進行“包裝”,培訓專業(yè)話術,偽造出“資質良好”的假象,順利騙取貸款。
辦案民警介紹,按照正常流程,貸款購車后,放款機構工作人員和購車人一起前往車管所上牌,并用機動車登記證書做抵押。犯罪團伙購車后,利用偽造的購車發(fā)票等材料,獨自去外地車管所蒙騙工作人員要求上牌;在放款機構催促他們辦理抵押時,他們會以各種理由搪塞、拖延。
——騙貸購車運轉迅速,幾天即過戶。在車管部門順利掛牌后,這種被“洗白”的車輛過戶至銷贓汽貿公司,或由汽貿公司低價銷售給不知情的購買人,實現非法獲利。
辦案民警說:“只要有人想買二手車,詐騙團伙就像擰魔方一樣,和貸款中介、‘背債人’、制假窩點、銷贓汽貿公司立即聯系溝通,匹配出購車、賣車的鏈條,最快3天就能交易過戶。”
——購車后不久就斷供,車貸、車輛追回難。業(yè)內人士介紹,為延緩騙局被識破,背債人購車后不久就斷供,一般以個人或公司經營困難無法償還為由,拒不償還剩余貸款,造成民事糾紛假象,逃避公安機關打擊。德州警方說,掛牌“洗白”的車輛很快又被轉手,涉案車輛很難追回。
據犯罪嫌疑人供述,該類犯罪在全國范圍內廣泛存在。一汽汽車金融有限公司法務部門工作人員劉女士說:“詐騙團伙流竄性很強,在一個地方遭到打擊后就換個地方騙。目前我們每個月還會有新發(fā)案件,數量居高不下。”
完善交易流程堵上漏洞
針對多地發(fā)生的汽車貸款詐騙案件,專家建議,盡快完善汽車貸款管理、交易信息共享機制,堵上貸款購買的車輛上牌時不做抵押的漏洞,并盡快建立大數據庫,形成部門合力,通過預警機制防止詐騙團伙“快進快出”。
據了解,德州警方已搭建汽車貸款詐騙嫌疑車輛挖掘模型,挖掘出500余條涉及汽車貸款詐騙的可疑線索。樂陵市公安局主偵人員建議,金融、公安、車企等部門建立聯合工作機制,如果出現“快進快出”或短期多次購車且過戶頻繁等異常情況,能夠及時預警。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常務理事賈新光認為,要完善汽車貸款抵押管理辦法,先辦抵押,再辦貸款。分期付款車輛在沒有還完款之前,不得出售。
此外,還需打破“信息孤島”,減少信息差。記者采訪發(fā)現,汽車銷售單位與汽車金融機構之間“各自為戰(zhàn)”,即使在同一集團內,銷售部門只負責銷售,金融部門只負責發(fā)放貸款,購車后也缺乏對汽車上牌后是否抵押的跟蹤。業(yè)內人士建議,加強汽車行業(yè)監(jiān)管,嚴格各項業(yè)務審核,防止“內鬼”違規(guī)操作。
山東大學法學院教授馮俊偉說,一些涉案人員文化程度不高,容易輕信他人,法律意識淡薄。他們被許諾幫人貸款購車后有好處費,稀里糊涂淪為“背債人”;應以案說法,加強對這些群體的法律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