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瑞幸回應喝茅臺聯名咖啡能否開車”話題沖上熱搜,引發公眾對酒駕話題的廣泛關注。本期法治課代表為您梳理那些最容易踩雷的酒駕“誤區”。
誤區一:喝了酒休息一會就能開車了
血液里酒精的代謝是需要一定過程的,酒精濃度數值的高低與酒后時間長短有關,但每個人體質不一樣,酒精代謝的速度也不一樣。為保證安全,喝完酒盡量隔24小時以上才能開車。
誤區二:酒后挪車不屬于酒駕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只要將車駛離車原位,就可以認定有了駕駛行為。只要駕駛員飲酒后在道路上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即構成酒駕。
誤區三:搭乘酒駕車不用擔責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因此,明知駕駛員酒駕依然搭車,或者縱容司機酒后開車的,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誤區四:服用醒酒藥就能開車了
解酒藥其實是一種護肝的藥物,用它可以減少對肝的損害,但它并不能分解酒精,降低血液酒精濃度。酒后服解藥,可能會舒服一點,但不能錯誤地認為體內酒精含量少了,可以開車了。
誤區五:在馬路以外的地點酒駕不違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內但允許社會機動車輛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由此可見,小區、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地帶都屬于“公共場所”的認定范圍。
誤區六:酒后多喝水就能稀釋酒精濃度
有的酒駕司機遇到交警檢查,選擇喝水、抽煙、吃口香糖等方式,想讓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來,這些都是無用功。交警使用的酒精檢測儀,初步檢查雖然是通過肺部的氣體,但最終結果還要根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來判定。
誤區七:在交警面前飲酒逃避處罰
被現場查獲的當事人為達到逃避刑事追究的目的,在呼氣酒精測試或者提取血樣前飲酒的,同樣以酒駕論處。
誤區八:酒后可以駕駛摩托車或電動車
刑法的“機動車”是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2)的標準執行的,其中就包括各類汽車、摩托車、超標兩輪電動車。駕駛時如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飲酒或醉酒駕駛標準的,仍會被認定為危險駕駛罪。
誤區九:不喝酒就不會酒駕
日常食用以下食物時,可能導致酒駕:①荔枝、葡萄、榴蓮等含糖量高的水果(發酵作用會產生乙醇)。②蛋黃派、瑞士卷、腐乳(添加了酒精)。③ 醉蟹(蝦、螺)、啤酒鴨、甜酒釀。此外,藿香正氣水、漱口水、口氣清新劑、止咳糖漿等也可能導致酒駕。(策劃、視頻剪輯:盧俊宇 文字來源:根據公開報道綜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