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7日从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正在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部分“未批已填”历史遗留围填海区域可进行用海备案,备案主体由市县政府确定。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总工程师朱耀强介绍,海南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主要分为两大类:“已批未填”类和“未批已填”类。关于“未批已填”类围填海,海南共有52个项目。去年11月,海南省作为全国首批省份,通过自然资源部“未批已填”类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备案审查。
为加快这些围填海历史问题处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用海用岛要素保障的通知》明确,经自然资源部批复备案“未批已填”历史遗留围填海,在落实“查处到位、问责到位、整改到位”基础上,规划用地为公园绿地、公共道路、防护绿地或水域的区域可进行用海备案,备案主体由市县政府确定。市县政府可根据区块开发时序和项目推进安排,先行组织开展沉降处理、地面平整等前期工作,并同步开展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用海可在提交海域使用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交竣工验收材料,海域使用申请材料与竣工验收材料并联审查。(记者王存福、陈碧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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