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12月15日電(記者謝妞)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15日公布《教師專業操守指引》,旨在清晰說明教師應有的專業操守及行為規范,鼓勵教師自覺遵守,保障學生福祉,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
特區政府教育局發言人介紹,該局在制訂《教師專業操守指引》時,歸納出“專業信念”“恪守法治”等8項教師專業操守準則,并就各項準則舉例說明教師“應該”和“不應”做的行為。若教師的行為屬嚴重專業失當,會“終身停牌”,不得重新注冊,以保障學生的安全。
在“專業信念”方面,教師要以教書育人為首要目標,努力為培育德才兼備、愛國愛家、具國際視野的年輕一代作出貢獻,培育學生全面而均衡地發展,使其形成正面的價值觀和態度,讓他們能夠立足香港、關心祖國、放眼世界。
在“恪守法治”方面,教師要正確理解憲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自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公眾利益,履行社會責任和公民義務,積極支持及推廣國民教育,培養學生正確的國家觀念。
發言人表示,立德樹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務。教師是學生的楷模,其言行、操守和價值觀對學生影響深遠。教育專業和個人修養應相結合,實現以德樹人。
教育局指出,學校管治機構可參考《教師專業操守指引》,訂定員工行為管理措施和專業發展計劃,以及表揚優秀教師。如有教師涉及專業失當或違法行為,學??蓞⒖荚撝敢M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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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邱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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