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5月6日電(記者韋驊)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6日表示,立法會此前通過《內地婚姻家庭案件判決(相互承認及強制執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其中包括承認內地離婚證,這符合跨境婚姻各方及家庭的利益。
鄭若驊說,“條例”分為三個部分,一是承認及強制執行內地判決,二是承認內地離婚證,三是方便在內地承認和強制執行香港判決。此舉為落實香港與內地簽署的《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決的安排》(以下簡稱“安排”)邁出了重要一步。
鄭若驊指出,“條例”將會惠及跨境婚姻各方及他們的子女。借著訂立更便捷和更具成本效益的機制,當事人可以就內地法院作出的婚姻及家庭民事案件判決,向香港法院尋求承認和強制執行,減少在香港和內地同時提出離婚及相關法律程序的需要,也可減輕離婚對雙方及其子女造成的影響。
鄭若驊說,這次成功落實“安排”,再一次證明香港和內地依據“一國兩制”原則,以相互理解和相互尊重的態度,致力促成民商事司法協助安排,以配合社會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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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哲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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