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8日電(記者劉開雄)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發布了《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3年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旨在進一步優化資本項目外匯業務管理,精簡業務流程,便利企業等主體辦理資本項目外匯業務。
意見稿涉及進一步優化外匯業務管理,持續提升資本項目外匯業務便利度。例如,取消境外直接投資(ODI)前期費用限制,簡化辦理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RQFII)資金匯出手續相關要求、明確多筆外債共用賬戶的相關要求,取消外債異地開戶核準等。
(資料圖,新華社發)
“我國已有超過90%的資本項目實現不同程度的開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取得積極進展。”國家外匯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目前,我國金融市場開放已涵蓋股票、債券、商品期貨等領域,滬深港通、債券通、互換通、“跨境理財通”試點、基金互認等投資渠道不斷拓展,基本形成以合格機構投資者制度、互聯互通機制和境外投資者直接入市為主的金融市場雙向開放模式,一級市場開放水平日益提高,多數二級市場開放渠道已不存在匯兌限制。
來自國家外匯局的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6月末,外資持有境內證券市值較2017年末增長1.8倍。
“我國金融服務業負面清單已基本清零,并實現了準入前國民待遇。”中銀證券全球首席經濟學家管濤認為,雖然當前我國金融交易開放仍然屬于管道式開放,但已逐漸淡化了額度管理,主要的金融子市場都有外資進入渠道,使得資金流通更加便利,“我國金融交易開放時間不長,但開放成果依然很顯著”。
推進境外上市、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境內證券市場等外匯管理法規修訂,穩慎推進股權投資基金跨境投資試點……一系列工作正在穩步推進中。國家外匯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將穩步擴大金融領域制度型開放,著力提升資本項目開放的質量,吸引更多外資金融機構和長期資本來華展業興業。
該負責人還表示,將進一步強化開放監管能力建設,統籌金融開放和安全,進一步完善外匯市場“宏觀審慎+微觀監管”兩位一體管理框架,嚴厲打擊外匯違法違規活動,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