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8日電 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正式掛牌 金融監管機構改革邁出重要一步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吳雨、李延霞
5月18日,媒體記者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門前拍攝。新華社記者 李鑫 攝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18日正式掛牌,新一輪金融監管機構改革邁出重要一步。金融監管機構改革進展情況怎樣?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將承擔怎樣的職責?“新華視點”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一行一局一會”新格局加快形成
1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正式掛牌。繼2018年中國銀保監會組建之后,金融監管格局又迎來重大調整,這是深化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促進實現金融監管全覆蓋的重大舉措。
今年3月,我國金融監管領域迎來重磅改革。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其中多項涉及金融監管領域:組建中央金融委員會、組建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化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改革、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整為國務院直屬機構、統籌推進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改革……
自改革方案發布以來,有關部門正在緊鑼密鼓地落實,改革穩步推進。4月21日,中國證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對外發布了關于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劃轉過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4月23日,證監會宣布,對國家發展改革委移交的34個企業債券項目依法履行了注冊程序,同意核發注冊批文,及時穩定預期,市場反應積極。這意味著改革方案中的企業債劃轉已進入實施階段。
記者還了解到,近期人民銀行正根據改革方案推進分支機構改革;即將成為國務院直屬機構的證監會也加快推進改革步伐,針對部分職責劃轉進行相應調整。
隨著金融監管機構改革不斷推進,“一行一局一會”新格局正在加快形成。專家表示,通過理順體制機制、提升監管效率,金融將在服務推動高質量發展中更好發揮作用。
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
新組建的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將承擔怎樣的職責?
根據改革方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是“統一負責除證券業之外的金融業監管”,在具體監管職責上,方案提出“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的要求。
這些年來,讓金融監管者頭疼的一個大問題就是:一些新出現的金融行為很難按照原有的部門分工進行有效監管,原來相對清晰的銀行、保險、證券的行業分割出現了一些模糊地帶。金融監管存在盲區,還經常出現“鐵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現象,風險隨之滋生。
此輪改革在中國銀保監會基礎上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通過構建“一行一局一會”的金融監管格局,把所有的合法金融行為和非法金融行為都納入監管,讓未來新出現的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都難逃監管,形成全覆蓋、全流程、全行為的金融監管體系。
“這樣一來,即便今后新出現金融機構和金融形式,也都在監管框架之內。”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主任曾剛表示,通過機構設置調整和職責優化,落實黨的二十大提出的“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相關部署,最終消除監管盲區,實現監管全覆蓋。
另外,本次機構改革將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的日常監管職責劃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也從另一個維度體現了功能監管理念。
專家指出,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不是對原有監管架構的修修補補,而是著眼全局、整體推進,體現了系統性、整體性、重構性的變革,有望推動監管標準統一、監管效率提升。
統籌負責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根據改革方案,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金融消費者保護職責,以及中國證監會的投資者保護職責劃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由其統籌負責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此前“一行兩會”均設立了消費者或投資者保護機構,金融領域的消保工作分散在不同監管部門。
“隨著平臺經濟和數字技術的應用,大量長尾用戶滲入金融領域,對消保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尹振濤表示,“人民銀行和證監會將有關金融消費者保護和投資者保護職責劃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助于強化行為監管的標準統一并提高監管效率,也將大大減少因不同標準而產生的合規成本和風險。”
在專家看來,這將進一步強化打擊違法違規金融活動,治理金融亂象,更好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舉措,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集中部署。新的金融監管體系,無疑肩負著諸多重任。機構職能調整、組織架構重建,只是第一步。從“物理反應”到“化學反應”,達到預定目標,還有大量工作要做,還有很多硬骨頭要啃。
按照方案,中央層面的改革任務力爭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地方層面的改革任務力爭在2024年年底前完成,時間緊、任務重。
專家表示,當下金融部門需要充分認識到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定決心和信心,堅持穩字當頭,不折不扣落實各項機構改革任務,讓金融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