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澳門1月5日電(記者劉剛 李寒芳)澳門特區政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5日宣布,自8日零時起,調整入境和過境澳門的防疫措施,由內地和港臺入境澳門的人士無須出示任何新冠病毒檢測證明。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其他調整措施還包括:
——恢復澳門國際機場的轉機業務。
——取消對持外國護照入境人士的特別限制措施,所有國籍人士均可在遵守其他入境條件的前提下,無須獲得衛生當局的事先批準而由任何地區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
——取消所有口岸的強制入境健康申報措施及入境后的健康管理措施。
——由中國以外國家和地區入境澳門的人士,須在登機、登船前來澳門時出示48小時內進行的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或核酸檢測陰性的證明。
——由內地以外地區入境澳門的人士,在入境翌日起計第7天內離境前往中國內地時,須出示48小時內采樣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珠澳口岸為采樣日后48小時,其他口岸以目的地口岸的要求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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