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記者從商務部獲悉,經國務院同意,近日商務部等17部門印發了《關于搞活汽車流通 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確,支持二手車流通規模化發展,各地區嚴格落實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含國家明確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取消對符合國五排放標準的小型非營運二手車的遷入限制,促進二手車自由流通和企業跨區域經營。
通知提出,自2022年10月1日起,已備案汽車銷售企業申請辦理小型非營運二手車轉移登記時,公安機關實行單獨簽注管理,核發臨時號牌。對汽車限購城市,明確汽車銷售企業購入并用于銷售的二手車不占用號牌指標。
根據通知,取消對開展二手車經銷的不合理限制,明確登記注冊住所和經營場所在二手車交易市場以外的企業可以開展二手車銷售業務。對從事新車銷售和二手車銷售的企業,經營范圍統一登記為“汽車銷售”,按有關規定做好備案。(記者謝希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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